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
梯度培育 · INNOVATIVE SME
创新型中小企业
梳理创新能力、成长性和专业化等评价信息,为后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立基础。
适用企业
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6项指标评价,总分100分。企业需达到60分,并同时满足三个分项最低分要求;符合直通条件之一的,也可进入评价。
-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
- 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或稳定研发投入
- 主导产品和主营业务较为清晰
- 计划进入专精特新梯度培育的中小企业
APPLICATION CONDITIONS
申报条件逐项说明
先满足基础条件,再按100分制达到总分和三个分项最低分;符合任一直通条件可不受计分限制。
04项条件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、严重失信行为
产品和服务不得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
创新能力≥20分、成长性≥15分、专业化≥15分
评分与评价标准
总分100分,达到60分,同时创新能力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不低于15分、专业化不低于15分。
创新能力
40分1项及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20分;自主研发Ⅰ类15分;其他Ⅰ类10分;Ⅱ类5分;无知识产权0分
≥5%为20分;3%至5%为15分;2%至3%为10分;1%至2%为5分;<1%为0分
成长性
30分≥15%为20分;10%至15%为15分;5%至10%为10分;0至5%为5分;<0为0分
<55%为10分;55%至75%为5分;>75%为0分
专业化
30分属于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》的为10分,其他为5分
≥70%为20分;60%至70%为15分;55%至60%为10分;50%至55%为5分;<50%为0分
符合任一情形,可适用直通条件
仍需完成当年度企业填报,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。
- 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
- 获得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
-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
-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不少于500万元,投资方为合格机构投资者
企业准备重点
核对知识产权归属
确认知识产权类别、取得方式、有效状态和企业权利人排序,避免只按证书数量判断。
统一财务口径
研发费用、主营业务收入、营业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应与审计、财务及统计资料一致。
确认主导产品
说明主导产品所属产业领域,并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。
衔接后续培育
评价通过后继续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研发、主营、Ⅰ类知识产权和发展评价要求。
APPLICATION PROCESS
申报流程
各地区提交时间和操作要求可能不同,以下为通用工作顺序。
确认企业规模、法人资格、产业范围、合规和信用情况。
按知识产权、研发、收入增长、负债率和主营业务数据逐项计算。
按照所在地年度通知,在梯度培育平台填写评价信息并上传材料。
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价、公示和公告。
智撰服务内容
- 当期评价口径确认
- 创新、成长、专业化指标测算
- 证明材料清单
- 后续专精特新培育建议
企业需要准备什么
- 企业基础信息
- 年度财务数据
- 研发投入与人员信息
- 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
- 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资料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常见问题
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已经废止了吗?
没有。2026年新办法明确,在新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发布前,现有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按现行标准和流程办理。
总分达到60分就够了吗?
不够。除总分达到60分外,创新能力须至少20分、成长性至少15分、专业化至少15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