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评价总分须达到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不能为0分。
科技人员最高20分
科技人员占比≥30%
20分
25%至30%
16分
20%至25%
12分
15%至20%
8分
10%至15%
4分;低于10%为0分
研发投入最高50分
企业可在两种计算口径中选择一项计分。
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
≥6%为50分;5%至6%为40分;4%至5%为30分;3%至4%为20分;2%至3%为10分;<2%为0分
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支出
≥30%为50分;25%至30%为40分;20%至25%为30分;15%至20%为20分;10%至15%为10分;<10%为0分
科技成果最高30分
拥有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
30分
拥有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
24分
拥有3项Ⅱ类知识产权
18分
拥有2项Ⅱ类知识产权
12分
拥有1项Ⅱ类知识产权
6分;没有知识产权为0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