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发费用加计扣除

哪些活动通常不属于加计扣除研发活动

常规升级、直接应用现有成果、售后服务和重复活动等,通常不能仅凭“技术工作”认定为研发。

判断研发活动的核心

研发活动应有明确创新目标,面对技术不确定性,并经过系统性过程形成新的科学技术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、产品或工艺。

通常需要排除的活动

  •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常规升级
  • 直接应用公开科研成果或现有技术
  • 商品化后的技术支持、售后服务和客户培训
  • 对现存产品、服务、技术、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改变
  • 市场调查、效率调查或一般管理研究
  • 作为工业流程或常规质量控制环节进行的测试分析
参考文件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(2.0版)》